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海口海事法院“两多一快三减少”推动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改革落实

<发布日期: 2021-10-12 > <来源:海口海事法院 >


  自2020年5月1日实施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改革以来,海口海事法院始终坚持管辖在异地、立案在本地、开庭在本地、送达在本地,以及把方便留给人民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便民司法理念,研究制定了《海口海事法院行政案件跨域管辖便民实施意见》,采取“两多一快”工作方法,切实减少当事人单一选择的困扰、长时间等待的苦恼和旅途奔波的烦恼。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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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多”途径,让更多群众了解行政案件异地改革内容,减少当事人选择单一法院管辖的困扰。根据改革工作要求,三亚中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原告可选择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改革实施前,海口海事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多次到三亚与当地政府、司法机关等单位和律师等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座谈调研,与相关单位建立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跨域管辖行政案件的说明、印刷发放宣传手册、借助法律“六进”等方式开展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此项改革,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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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多”跑路,减少当事人旅途奔波之苦。着力实现立、审、执工作本地化,当事人只需在三亚本地即可完成诉讼全流程,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一方面,设置海口本部和三亚法庭双立案窗口供当事人选择。三亚法庭在当地立案后,代为制作并送达庭前法律文书,移交案卷材料给本部行政团队,必要时代为转递相关证据材料、协助开展证据质证、安排开庭场地及协助法警开庭等工作,缩短流程时间;另一方面,原则上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团队集中到三亚开庭审理该类案件,避免当事人两地奔波,方便当事人诉讼。改革实施以来,超过90%的案件在三亚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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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快”审查,减少当事人立案等待时间。该类案件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后,基本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查、一次性告知须补充提交的材料。同时有民事案件申请立案时,优先办理行政案件。该类案件平均立案时间不到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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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行政案件跨域管辖过程中,海口海事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通过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解纷以及网上立案、网上庭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称赞。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改革实施以来,海口海事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05件,其中,今年已受理82件,较去年提升了2.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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