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就地审理,当庭宣判!巡回审判助推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4-07-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普法宣传”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7月11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灵山法庭毛伟法官前往灵山镇晋文村委会巡回审理一批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纠纷案件。晋文村委会辖区各村民小组组长、党员干部及村民近五十人现场旁听庭审。

640wx_fmt=jpeg&from=appms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jpg

该批案件共计7宗,主要为“外嫁女”及“外嫁女子女”向村民小组主张征地补偿款。审判过程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承办人理清案件矛盾焦点,辨法析理,用通俗的语言说明法律条文,使各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能够理解法律规定及其适用。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经审理查明,各原告在涉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被告处集体成员资格,应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益。据此,本院当庭宣判,被告村民小组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七宗案件的原告支付涉案征地补偿款。原、被告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

庭审结束后,毛伟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现场群众普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土地承包,以及婚丧嫁娶等引发的一些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向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

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对法官工作的更高要求。下一步,美兰法院灵山法庭将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在诉源治理和普法教育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将法庭送到村委会,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真正做到“审理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