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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0108民初19127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2023)琼0108民初19127

武志彩

本院受理原告农信普惠管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诉被告武志彩、海南农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以及证据材料副本等。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武志彩偿还原告受让债权所得借款本金3558.79元,拖欠利息845.47元、服务费921元,合计5325.26元(上述债权数额暂计至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2日起的利息以借款本金余额3558.79元为基数按照年化8%计收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服务费以借款本金余额3558.79元为基数按照年化5.55%计收至欠款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56900分在本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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