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5464号之三
雷莲: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分行与被执行人雷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546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一、解除对预告登记在被执行人雷莲名下的位于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白金路118号白金海岸二期10#2109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琼(2018)文昌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702号】的查封;二、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白金路118号白金海岸二期10#2109房的房产归买受人赵建文(公民身份号码:500107199401153112),该房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赵建文时起转移;三、买受人赵建文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2023)琼0108执5464号结案通知书,载明:(2022)琼0108民初8290号民事判决中所确定的债务已全部清偿,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