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琼0108民初19792号
山东澜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潘成与被告山东澜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民初197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被告山东澜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潘成已预交,本院予以退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