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9463号之一
海南九州泰隆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3)琼0108民初8569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金科防火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九州泰隆实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9463号限制消费令。该(2023)琼0108执9463号限制消费令载明:对海南九州泰隆实业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