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恢850号之一
詹斯乾、林书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月屏与被执行人詹斯乾、林书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恢850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2023)琼0108执恢850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詹斯乾、林书德名下价值140000元的财产。失信决定书载明:将詹斯乾、林书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2年。限制消费令载明:对詹斯乾、林书德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