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0108执10016号之二
朱厚周:
关于执行人朱厚周诉讼费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琼0108执10016号结案通知书。结案通知书载明:本院已依法划扣被执行人朱厚周名下918.41元退转于国库。据此,被执行人朱厚周就(2021)琼0108民初3708号民事判决里所确认的案件受理费的金钱给付义务已履行完毕。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