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0108执567号之一
朱莉: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朱莉与陈霖、杨灿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琼0108执567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被执行人朱莉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登记在被执行人朱莉名下的海南三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7.5%的股权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杨灿明名下。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