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9300号之一
龚哲会: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谢明眉与被执行人龚哲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9300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龚哲会(公民身份号码422432196807040039)名下价值人民币55000元的财产。失信决定书载明:将龚哲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2年。限制消费令载明:对龚哲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