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4)琼0108执1478号一书一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2024)琼01081478

何春瑜、李尤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国信华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何春瑜、李尤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琼0108执14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截至2023年11月17日止,本金5793.2元、利息及罚息762.76元,本息共计:6555.96元(因债务清偿前,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均在逐日发生累计,故实际数据以清偿日结算数据为准);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公证费(300元)、保全费、律师费以及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计);四、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暂计)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