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8673号之一
何启任: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2)琼0108民初10230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贵娇与被执行人何启任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8673号执行裁定书、(2023)琼0108执867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2023)琼0108执8673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何启任名下价值人民币50000元的财产。该(2023)琼0108执867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终结(2023)琼0108执8673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