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恢1153号之一
海口盛世天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小萍、范文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飞林与被执行人海口盛世天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小萍、范文芳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恢115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中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口盛世天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小萍、范文芳名下价值397636.42元的财产。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恢1153号失信决定书,决定书中载明:将海口盛世天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小萍、范文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恢1153号限制消费令,本院依法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