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0108执1047号之二
王希红: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与被执行人王希红、海南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0108执10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结案通知书。(2024)琼0108执10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解除对被执行人王希红、海南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采取的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结案通知书载明: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划拨被执行人海南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存款148776.1元,该款扣除执行费2100.14元上缴国库,剩余146675.96元已退转申请执行人。至此,(2021)琼0108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已结清。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