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6556号之一
中铁建川(海南)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建川(海南)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6556号执行裁定书,(2023)琼0108执6556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中铁建川(海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500000元的财产。(2023)琼0108执6556号执行裁定书载明:因本案与本院2023年6月14日立案执行的(2023)琼0108执655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相同,被执行人均为中铁建川(海南)建设有限公司,案由亦同为合同纠纷。据此,本案可与(2023)琼0108执6554号案件合并执行,待(2023)琼0108执6554号案件执行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可依法参与财产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3)琼0108执6556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