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8256号
周小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洪成彬与被执行人周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8256号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该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周小平名下价值人民币7237.76元的财产;失信决定书载明:将周小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期限两年;限制消费令载明:对被执行人周小平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