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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0108执9001号公告之一蔡仁乾(执行裁定、执行裁定之一(解除)、结案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3-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2023)琼0108执9001之一

蔡仁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涛与被执行人蔡仁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900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之一(解除)、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蔡仁乾名下价值人民币260000元的财产执行裁定书之一(解除)明:解除对被执行人蔡仁乾名下价值人民币260000元财产的冻结。结案通知书载明: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06329.18后,已将198870.23元汇付给申请执行人,余款3045.5元用于支付执行费,4413.45元汇至(2024)琼01082310号用于支付诉讼费另外,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〇二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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