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琼0108民初7932号
祁力斌、段西萍、海南康隆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香水湾金缔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民初793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原告海南香水湾金缔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52元,由原告海南香水湾金缔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