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9449号之一
海南商熠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张好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支行与被执行人海南商熠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张好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地址不详,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
一、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944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海南商熠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张好金名下价值人民币120000元的财产。
二、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944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中载明:终结(2023)琼0108民初6842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