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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0108民初273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2024)琼0108民初273号

海南创天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海口美兰初景健身管理俱乐部:

本院受理原告袁宁诉被告海南创天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海口美兰初景健身管理俱乐部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以及证据材料副本等。原告诉请: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3834.42元。2、请求判决本案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05月14日15时00分在本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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