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0108执异39号
重庆陆海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九龙坡区分公司、重庆陆海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与被执行人重庆陆海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九龙坡区分公司及被申请人重庆陆海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中,现因异议人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案件听证通知书、执行异议权利义务须知、执行异议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异议人的请求事项:请求追加重庆陆海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2020)琼0108执345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04月16日15时50分在本院(海口市琼山大道52号)第十七法庭对本案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