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9104号
中工铁建绿色建筑科技(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献县众赞建筑器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工铁建绿色建筑科技(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910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中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工铁建绿色建筑科技(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00000元的财产。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9104号失信决定书,决定书中载明:将中工铁建绿色建筑科技(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9104号限制消费令,本院依法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