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异601号
海口中网联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王上权、陈明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湘权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口中网联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3)琼0108执6338号]中,申请执行人海南湘权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追加海口中网联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王上权、陈明灿为案件被执行人,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异60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执行人海南湘权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追加请求。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