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民初19709号
海南鸿途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董亚珍与被告海南鸿途智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民初197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以及送达(2023)琼0108民初1970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董亚珍撤回起诉处理。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5元,减半收取计12.5元,由原告董亚珍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