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8142号之一
占荣: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伟岗与被执行人占荣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地址不详,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814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占荣银行存款375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提取被执行人占荣价值375000元的其他财产(实际控制财产情况以协执单位反馈为准);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8142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将被执行人占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占荣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