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9077号之一
海南易宏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口鑫诚保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易宏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载明:将海南易宏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2年。限制消费令载明:对海南易宏商贸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