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8051号之一
王海龙: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2)琼0108民初17071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全利与被执行人王海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8051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和失信决定书。该(2023)琼0108执8051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王海龙名下价值人民币600000元的财产。该限制消费令载明:对王海龙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失信决定书载明:将王海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为2年。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