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民初16548号之一
冯健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森与被告冯健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民初165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文森撤诉处理。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民初16548号之一
冯健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森与被告冯健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民初165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文森撤诉处理。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