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恢990号之二
桂秋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信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灿、桂秋丰、吴峰、李兰桥、赵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恢990号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该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吴灿、桂秋丰、吴峰、李兰桥、赵贤名下价值人民币3350000元的财产;失信决定书载明:将桂秋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限制消费令载明:对被执行人桂秋丰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