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8584号之一
韩福定:
本院在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伟垒与被执行人韩福定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0108执8584号执行裁定书、(2023)琼0108执8584号限制消费令。其中,该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冻结、扣押、扣划被执行人韩福定名下价值人民币6150元的财产。该限制消费令载明:对被执行人韩福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