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9400号之一
李运洲: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与被执行人李运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9400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李运洲名下价值人民币1150000元的财产;执行裁定书之一载明:拍卖、变卖登记在被执行人李运洲名下位于海口市海秀西路160号金城苑A2栋7层708房的不动产。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