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11549号
卓上洪:
关于执行人卓上洪诉讼费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11549号执行裁定书、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载明:冻结、划拨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卓上洪名下价值25元的财产。结案通知书载明:经本院强制执行,划扣被执行人名下账户25元,作为案件受理费退转国库,并解除被执行人的冻结措施,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