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8执9314号之一
林诗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肖文与被执行人林诗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8执9314号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扣押或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林诗咏名下价值人民币67000元的财产。向你公告(2023)琼0108执9314号限制消费令,责令你不得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规定。如有违反,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