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20)琼0108执3508号 | 失信人 | 海南速美装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号 | 91460100MA5RGNRL4Q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原告程良团与被告海南速美装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确认被告尚欠原告本案项目款项人民币 4800元及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家属职工楼项目款项人民币 5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5300元;
3二、被告海南速美装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于 2020年8月 15日前向原告程良团支付上述款项人民币 5300元;三、被告海南速美装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 25元,由原告程良团负担。以上协议均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曾漫煦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2-10-22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20)琼0108民初5087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承揽合同纠纷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