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失信名单
海南京美城投资有限公司(证件号:9146010066513445X8)
  发布时间:2020-09-22 12:16:3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0108执恢446号
失信人
海南京美城投资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
9146010066513445X8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海南京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7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春啸借款人民币 375690元,并支付自2010年 9月 25日至 2013年 5月 31日的利息人民币 129613元和自 2013年 6月 1日起计的利息(以双方约定的月息 2%,自 2012年 6月 1日起计至判决确定应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海南京美城投资有限公司经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上述债务部分,由被告王刚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4815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海南京美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张宗润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9-22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4)美民一初字第996号
执行法院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