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失信名单
李丽琴(证件号:45080319900622752X)
  发布时间:2020-09-29 17:06:5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0108执恢283号
失信人
李丽琴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5080319900622752X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李丽琴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3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13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从2017年1月4日开始计至实际还清债务之日止); 二、被告李丽琴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0600元及快递费1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23元(原告海南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李丽琴负担。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9-29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8)琼0108民初6218号
执行法院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