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失信名单
曾春平(证件号:513701199003090311)
  发布时间:2020-08-04 16:18:41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0108执798号
失信人
曾春平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513701199003090311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曾春平须于2020年1月25日前,向原告周敬祥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1万元(原告指定收款账户为: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亳州市分行营业部,户名周敬祥,账号6236681790003811045),若被告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本案诉讼费用50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为250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7-10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0108民初13536号
执行法院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人格权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