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20)琼0108执1626号 | 失信人 | 海口椰吉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号 | 914601000757454459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件受理费20240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海口福满星酿酒有限公司负担20993元,海口椰吉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24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247元,由海口福满星酿酒有限公司负担1390元,海口椰吉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57元。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简东清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2-08-27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7)琼01民初335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其他案由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