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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富丽生建筑有限公司(证件号:91460100MA5RC9KK1F)
  发布时间:2020-08-20 12:12:12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0108执恢388号
失信人
海口富丽生建筑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
91460100MA5RC9KK1F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海口富丽生建筑有限公司、熊林生、邱丽珠共欠原告张德发劳务费13796元。被告海口富丽生建筑有限公司、熊林生、邱丽珠分三期向原告张德发支付上述款项:于2019年7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劳务费4139元,于2019年9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劳务费4139元,于2019年11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劳务费5518元。原告张德发指定的收款账号:6221 5064 0000 1394 34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二、若被告海口富丽生建筑有限公司、熊林生、邱丽珠未按上述约定支付任何一笔劳务费,则原告张德发有权要求被告海口富丽生建筑有限公司、熊林生、邱丽珠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未还款项; 三、案件受理费144.90元(原告已预付),因调解减半收取即72.45元,由被告海口富丽生建筑有限公司、邱丽珠、熊林生负担。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邱丽珠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8-20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0108民初1258号
执行法院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劳务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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