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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刚(证件号:460026196312040033)
  发布时间:2020-07-15 11:19:54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0108执恢10号
失信人
李朝刚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26196312040033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人李朝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2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交付本院。) 二、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86万元予以继续追缴。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7-15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6琼0108刑初257号
执行法院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罚金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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