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失信名单
官川东(证件号:460006198705107837)
  发布时间:2020-06-27 09:26:56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0108执2195号
失信人
官川东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6198705107837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官川东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泳借款本金6961240元,并按年利率24%标准,支付该款项从2019年5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张泳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728.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张泳负担2461.5元、被告官川东负担60267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张泳负担200元,被告官川东负担4800元。原告原预交案件受理费67894.50元,多收部分5166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6-24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0108民初9941号
执行法院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