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20)琼0108执1683号 | 失信人 | 海南绿巨人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号 | 9146010034808222XU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件受理费4378.32元(原告海南吉诺车辆道路援救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海南吉诺车辆道路援救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408.32元,被告海南绿巨人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970元。保全费1546元(原告海南吉诺车辆道路援救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海南吉诺车辆道路援救服务有限公司负担850元,被告海南绿巨人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696元。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武占帅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2-06-28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9)琼0108民初2517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服务合同纠纷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