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20)琼0108执1436号 | 失信人 | 陈漂芸 |
证件类型 | 自然人身份证 | 证件号 | 460102198101232725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件受理费550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1070元(原告均已预付),由被告陈海成、陈漂芸负担;因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而多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950元,应予退还。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2-05-20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9)琼0108民初185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其他案由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