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失信名单
冯山嵘(证件号:460004197502192413)
  发布时间:2020-03-24 09:29:14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0108执289号
失信人
冯山嵘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4197502192413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冯山嵘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薛风录返还定金2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冯山嵘负担。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3-23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0108民初2537号
执行法院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2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