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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人工资玩“消失” “老板”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获刑
  发布时间:2018-05-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庄鑫斌 王倩)彭某某因拖欠工人8万元工资玩“消失”,近日被海口美兰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彭某某承建海口市美兰区某高校两栋公寓的工程,后招用被害人陈某等8名工人负责该工程一部分防水项目。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后彭某某收到百分之八十五的工程款,但拒不支付陈某等8名工人工资共计81180元。

  在未支付8名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彭某某更换手机,导致8人联系其未果。2014年1月,陈某等8人投诉至省保障监察总队多次联系彭某某但其未露面,后通过彭某某户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总队协查该案,联系彭某某仍未果。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对彭某某进行网上追逃,同年10月23日将其抓获归案,同年10月29日彭某某支付给陈某等人工资80000元并取得谅解。

  美兰法院认为彭某某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人民币81180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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