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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解密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红树林保护博弈养鸭场污染
  发布时间:2018-05-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30而立再出发。30年,注定会在海南的发展中留下亮点纷呈的法治印记。

  回望30年海南法治历程,有哪些典型案件令我们留下难忘的记忆?这些案件背后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从今天开始,本报推出“30年典型案例”专栏,回眸梳理那些对推进法治海南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嵌入我们记忆深处的案件故事。

  2012年12月17日,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的红树林保护区内最后一家养鸭场搬离,一场由咸水鸭引发的长达数年的经济开发与生态保护大博弈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得到解决,这也是我省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当时我们在船上看到养鸭场周围水质发黑,散发着刺鼻的臭味,周围是一株株枯死的红树。”4月24日,该案的主审法官、时任海口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曲洁回忆起6年前第一次走访红树林保护区的情景时,仍然记忆犹新。令曲洁欣慰的是,在她和同事的努力下,该案不但成功解决,而且29.95亩死亡的红树林很快进行补种,近2400亩养殖塘实施“退塘还林”。在该案的影响下海口出台了保护红树林地方法规。

  红树林大面积死亡

  养鸭大户拒搬走被起诉

  2008年前后,养殖户李某等人在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的红树林保护区内进行咸水鸭养殖。李某作为其中最大的养殖户,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而周围红树林相继出现大面积死亡。当地环保部门立即会同有关专家查找原因,结论是咸水鸭养殖污染了水源。随后,当地政府多次下发通告要求李某搬离,但其始终不执行。

  2012年5月29日,由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支持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东寨港管理局),将李某诉至海口中院,要求其停止养殖、拆除生产设施,恢复原状,并赔偿共60万元环境治理费用。这也是我省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拿到起诉书,闪过曲洁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涉环境污染案件是要案,等不得、拖不得。

  虽然此前查证了大量事实和证据,但为评估损害实际后果,曲洁决定再到现场实地勘查。接案后第二天,曲洁立即带着合议庭人员赶到现场。

  2012年6月,正值酷暑,曲洁和同事们来到演丰镇的红树林保护区,鸭圈遍布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刺鼻的空气让她们咳嗽不止。

  “李某养殖场规模很大,有几万只鸭子,养殖场陆地上有排污沟,设有排污口,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保护区水域,周围红树林出现成片死亡。”曲洁一边调取出当时现场查勘照片,一边向记者回忆起目睹的场景。

  据了解,当时李某在保护区内通过围网围住水域滩涂进行咸水鸭养殖,占用保护区面积约4.3亩,占用滩涂约2520平方米,最多时一年曾售出咸水鸭12万只。

  “曾经这片水域清澈见底里面鱼虾成群,现在几乎绝迹。水域浑浊散发恶臭。”走访中,附近的村民向曲洁反映了污染前后的对比,并表达了希望这些养殖场早点搬走,让环境早日恢复的诉求。

  其实早在2011年11月,东寨港管理局就向李某送去通知,要求其在60天内搬走养鸭场,但李某拒不搬迁。又因李某是最大的养殖户,其他养鸭户纷纷持观望态度,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科学论证加环保宣传教育

  我省首例环保诉讼案成功调解

  “环境污染案件取证难,很多专业问题和争议事项需要有关方面的评估鉴定,审判时限长,选择庭前调解有利于争取在短时间内解决污染源的问题。”曲洁说。

  “养殖场周围几乎没有存活的红树林,与其他区域郁郁葱葱的红树林形成鲜明对比。”当天一同前往的合议庭成员张莲凤法官告诉记者,早日让李某养殖场搬离成为合议庭全体成员一致的想法。

  办案思路确定之后, 曲洁立即召集东寨港保护区管理局、演丰镇的工作人员,村干部以及李某等20多人,在东寨港管理局的会议室开展调解。

  “当初养鸭是政府号召的,我投资了50多万元,现在才四五年就叫我搬,让往什么地方搬?”“如果要搬赔偿不能少于10万元。”会上,李某提出了搬离的条件。但双方当事人就经济补偿未能达成一致,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如何让李某尽快搬离保护区?曲洁与合议庭法官多次开会讨论,认为必须拿出让李某信服的证据,同时让他充分认识到养殖场对红树林破坏的严重性。

  东寨港管理局将厦门大学专家提供的一份权威证据,以及环保监测部门在李某养殖场的排污口污水监测的结果交给了曲洁。各种证据都表明李某养殖咸水鸭与红树林死亡有着直接关系。

  为了让更多养殖户认识到养殖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在随后召开的调解会上,曲洁让东寨港管理局工作人员将收集到养殖区域周边红树林死亡的图片和视频一一播放给李某及其他咸水鸭养殖户观看。

  此外,曲洁还反复研究外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例,结合李某实际情况,认为其破坏生态环境不仅应搬走,还要恢复生态环境原状,而恢复原状需要巨额赔偿。

  随后,东寨港管理局追加诉讼请求,提出要李某赔偿60万元,其中清理排污口垃圾费用2万元,滩面恢复费用8万元,水体土壤治理费用50万元。

  “我同意调解,既是支持保护生态环境,也避免追加赔偿。”据曲洁回忆,在科学论证、巨额赔偿和环境宣传教育下,李某表示同意和解。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李某和东寨港管理局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将养殖场搬出保护区范围,东寨港管理局给予李某一次性补偿1万元。我省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坚持回访调查

  促保护红树林地方法规出台

  对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曲洁分析:“借鉴相关调研资料,从科学角度纠正传统上的错误认识。”她说,环境案件普遍(下转5版)

  (上接1版)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及专业性的特点,该案传统的观念认为在红树林区域养殖禽类,其排泄物可以为红树林提高更好的养料有利于成长,养殖户也普遍持该种观点。

  “我们的目的就是打造一份经得起检验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曲洁说,环境资源案件与其他类型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案件审结后是否污染还在继续?恢复情况又如何?这些都需要实地回访。

  该案和解后,2015年3月14日, 曲洁带着合议庭成员回到红树林保护区查看,李某等养殖大户均陆续搬离,“我们还专门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区域水质取样检测。数据证明,劣质变为优质。”曲洁说,这个结果是她最满意的,也是最欣慰的。

  养殖户李某搬走后,当地20多户咸水鸭养殖户相继签订协议,承诺自愿将养殖场搬离保护区。2012年12月17日,东寨港保护区内最后一家养鸭场搬离,这标志着因咸水鸭养殖导致红树林破坏的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据了解,此后,海口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案件回访作为不成文的规定延续下来。案件审结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进行回访调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同时也向周边群众宣传了环保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年,我们法院多次到红树林保护区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将养殖对红树林的影响通过展板、宣传册等形式发放到附近村民手中。”曲洁表示,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海口中院环保庭都会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环境宣传活动,期间很多村民都会向我们提供环境污染的线索,以及咨询环保方面问题。

  据悉 ,在该案的影响下,海口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保护红树林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半年多整治,对死亡的29.95亩死亡的红树林进行补种,近2400亩养殖塘实施“退塘还林”。2014年3月28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正式以地方法规形式将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红树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4年1年内海口新增红树林面积3100多亩。通过对保护区及其周边区域养殖业污染等环境问题开展生态修复,促进了生态立省战略的实施。

来源:法制时报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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