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庄鑫斌 王娇)海口男子张某和自称是美兰区某村村干部,以可以操作转让该村的土地使用权,骗取他人30万元。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判处张某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0元,责令张某和向被害人熊某退赔50000元。
据了解,2014年10月,被告人张某和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熊某,双方交往过程中,张某和自称是海口市美兰区某村村干部,并虚构了可以转让该村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向熊某提供土地图纸,并带熊某等人实地查看。同年12月10日,张某和以召开村民会议、给村民发放补偿等为由向熊某索要30万元土地转让定金。2015年2月,熊某发现该块土地已被征用,张某和没有担任村干部职务后,要求张某和退还30万元未果报警。2017年4月10日张某和被抓。
另查,被告人张某和于2010年至2013年任该村组长一职。案发后,张某和已赔偿被害人熊某经济损失25万元,并取得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