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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信用卡盗刷5万元 男子被美兰法院判刑5年
  发布时间:2017-08-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赵庆春)张某星,谎称可代为他人办信用卡套现,盗刷他人5万元。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以张某星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2015年11月,张某星以能帮助被害人马某某刷POS机套现还款为由,将马某某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借走。张某星未经马某某同意擅自提升信用额度,并盗刷被害人马某某交通银行信用卡共计人民币50087.74元,所得款项被张某星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张某星冒用他人信用卡,盗刷现金人民币50087.7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某星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张某星退赔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50087.74元。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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