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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法院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定期巡回解决纠纷
  发布时间:2017-08-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王倩)8月18日上午,海口美兰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陆晶晶、王佩杰前往世纪海岸、宝安江南城、和风江岸3个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巡回点开展巡回工作,在世纪海岸小区对一宗物业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

  据介绍,这起纠纷因业主家中被盗而引发。被盗业主冀某某称,今年4月7日晚,窃贼锯开其家窗户,入户盗走价值30多万元的金银首饰,业主发现被盗后,当晚向红岛派出所报警,目前案件尚在侦查中。而冀某某报称被盗时,小区因建设垃圾屋,停用了楼下的监控摄像头。

  冀某某认为,小区在停用监控摄像头期间未能及时补充安保力量,使窃贼选择这栋楼实施盗窃;因监控摄像头停用,案后公安机关只能通过小区外围的摄像头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模糊影像,影响了警方的侦查和抓捕。因此物业未能尽到应尽的安保义务和责任,应该对业主的损失给予一定赔偿。

  小区物业则认为,平时小区内外都有安保队员定时巡逻,小区修建垃圾屋期间也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的定点巡逻;据派出所侦查,小偷是从小区外围商铺进出,与小区内摄像头的停用没有直接关系;冀某某几次提出的丢失金额不一致,要求物业赔偿15万元的数额过大,希望在冀某某或派出所能证明丢失财物总金额的前提下,双方再进行商谈。

  陆晶晶在耐心听取案件细节、双方诉求、争议焦点后,针对双方分歧较大的问题逐项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加强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问题。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但物业公司同意参照陆晶晶的调处方案,尽快进行商讨并积极与冀某某进一步沟通,冀某某也表示愿意与物业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本次调处共持续了2个小时,物业公司、冀某某对美兰法院在小区设巡回点、定期巡回解决纠纷的做法表示肯定。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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