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赵庆春)海口两男子为朋友讨债非法拘禁债务人,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坤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被告人崔某泽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查明,2016年5月10日,蔡某坤接到“阿钢”(另案处理)的电话要求蔡某坤找人帮忙讨债。蔡某坤打电话给崔某泽帮忙。当日晚上,“阿钢”便将被害人吴某雄的照片拿给蔡某坤看,并让蔡某坤和崔某泽进入一酒吧将吴某雄拉出来。蔡某坤进入酒吧要求吴某雄出来遭到拒绝后,蔡某坤拉扯吴某雄,崔某泽跑到门外喊了一名持刀男子进入酒吧威胁吴某雄的朋友,蔡某坤和崔某泽强行将吴某雄拉出酒吧。之后,“阿钢”等人对吴某雄进行殴打,并将吴某雄拉上车离开现场到海口云龙镇再次殴打。次日1时许,“阿钢”等人把吴某雄丢在路边驾车逃离。经鉴定,吴某雄损伤属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蔡某坤、崔某泽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